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4年度全省教師、實驗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有關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直屬中小學,市、州人社局教育局、省直有關部門、大型廠礦企業單位:
根據省職改辦《關于開展2014年度全省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鄂職改辦[2014]77号)精神,現将2014年度教師、實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2014年在崗并符合申報條件的高校教師、中專教師、省直中小學教師、實驗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須符合崗位管理的有關規定。
二、申報職數控制和水平測試工作
1、按照《關于2014年度事業單位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申報控制數有關事項的通知》(鄂職改辦函[2014]10号)精神,今年繼續實行申報職數控制。納入我省崗位設置管理單位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必須持有省職改辦統一印制的《評審單》,無《評審單》人員不予受理。其中,省屬高校申報職數由省職改辦審核下發,省直部門所屬學校和地方所屬學校由省直部門和市州職改辦集中報省職改辦審核下發。部屬高校、民辦高校、中央在鄂單位所屬學校、企業所屬學校、社會流動專業技術人員等不在申報職數控制範圍之内。
2、實驗系列中、高級,省直中小學中級水平能力測試工作由教育廳職改辦組織統一測試。2012年(含當年)以後水平測試合格的,今年申報仍然有效。對高校教師、中專學校教師申報職稱,不要求組織統一測試,各單位可将評教評學的情況作為水平能力測試的依據,原則上近兩學年評教評學排名在後10%的教師不得申報評審,由各校根據此原則和學校實際制定本校具體推薦辦法。
三、2013年省職改辦出台的高等學校教師、高職高專學校教師、中專學校教師、中小學教師、實驗技術人員等5個專業的申報條件,從今年開始試行。新申報條件在試行期作為指導性要求,各單位依據新的申報條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推薦标準。其中本科高等學校高級職務實行分類申報和評審,按照教師工作的崗位為依據劃分為教學為主型、教學科研并重型、科研為主型、社會服務與推廣型4種類型,原則上依據所在崗位,由個人自願選擇申報類型。高職高專院校教師不實行分類申報。
四、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時,如有破格、轉評、外語計算機免試、委托評審等情況的,按照《進一步明确我省有關職稱政策的通知》(鄂職改辦[2011]12号)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
五、嚴格執行破格條件和審核程序。教師、實驗系列申報專業技術職務原則上不允許突破下一級任職年限和工作年限要求。所有破格申報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由學校集中報省職改辦審核通過後方能申報。省教育廳職改辦不受理未經省職改辦審核同意的破格申報材料。
六、開辟優秀高層次人才“綠色通道”。按照省職改辦[2009]108号等文件規定,引進回國的海外優秀高層次人才,三年内首次申報時經省職改辦批準後,可比照同資曆、水平人員相應條件申報評審,可免試外語和計算機;“綠色通道”申報人員須填報破格申報表,按破格申報,按正常條件評審;對已選聘為長江學者、楚天學者申報高級職務的,經省職改辦批準,完善申報材料後交高校教師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在評審時直接認定,原則上長江學者、楚天學者特聘教授認定教授、“楚天學子”認定副教授。
七、堅持公示制度。各學校要按統一要求,将申報人員的一覽表在學校内部進行公示,并出具公示證明。
八、申報時間:報送職稱評審材料時間為2014年6月1日-- 7月25日。申報人參評業績材料的截止時間為7月25日。所有申報人員須提交小2寸彩色登記照一張。材料須于評審結束後兩日内領回。聯系人:趙耿、曾翔宇、陳斌,聯系電話:87328065
九、評審費按省物價局統一規定收取,高級每人300元,中級每人150元,初級每人80元。各單位在報送材料時一并交齊。
附件:1、本科高等學校教師職務評審材料目錄及要求
2、高職高專院校教師職務評審材料目錄及要求
3、實驗專業技術職務人員評審材料目錄及要求
4、中等專業學校教師職務評審材料目錄及要求
5、中小學教師職務評審材料目錄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