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教職工加班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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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院内部管理,規範加班行為,有效控制和降低人力成本,關心教職工身體健康,鼓勵教職工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加班原則
學院要求教職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内完成本職工作,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各部門應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統籌安排和日常管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督促教職工在規定工作時間内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提高工作效率。
1、各部門按照本部門的職責範圍、崗位責任制和工作計劃,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完成各項任務。一般情況下不得安排工作人員加班加點,因特殊情況和緊急任務必須安排工作人員加班的應發放加班津貼或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
2、确因工作需要,教職工需在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期間工作的,加班前要事先提出申請,說明完成任務的工作量、加班時間和人數,按規定及時辦理加班審批手續。教職工加班每日一般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一般不得超過36小時。
3、屬本職工作崗位職責範圍内、按職責要求應完成的常規工作,不計加班。
4、教職工在工作日和節假日參加各級(類)學術交流、外出聽課、參加比賽、考察、學習及培訓等活動均不視為加班。
5、未按規定程序報批的,視為無效加班,不支付相應的加班津貼或補休。
6、教職工在法定标準工作時間以外臨時完成某項工作任務,已得到相應勞務費用補償的,不再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津貼。
7、學院和各部門在法定标準工作時間以外安排的值班和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視為加班,可給予值班人員值班補貼。
二、加班内容
1、因崗位工作量大或任務緊迫,不能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内完成的工作任務,需要利用節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以外完成的工作。
2、學院安排的專項任務、階段性任務或緊急任務,需要利用法定節假日或在正常上班工作時間以外完成的工作。
三、加班的審批程序
1、需要加班的教職工若非特殊情況,必須書面提出申請并在實際加班前一個工作日前填寫好《教職工加班審批表》,并按規定程序辦理好加班審批手續,否則不計加班。
2、教職工加班需經過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長審批後報人事部門備案。
3、因突發情況需要加班的教職工,必須于事後2個工作日内補填《教職工加班審批表》,并加以說明,按規定程序辦理好加班審批手續。
4、非正常工作時間内開會或其他集體活動(考察、參觀、學習、培訓除外)由會議或活動召集人統一填寫《教職工加班審批表》,并按規定程序辦好加班審批手續。
四、加班報酬的計算及補休
1、教職工在法定節假日或正常上班工作日内加班的發放加班津貼。
2、教職工在雙休日加班的應安排補休,加班在3小時以上、6小時以内的,可以補休半天;加班在6小時以上的,可以補休1天。無法補休的,領取加班津貼。教職工因事補休,應先提出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同意報分管院領導審批後方可執行。補休與工作發生沖突時,要以工作需要為主,部門領導有權拒批。
3、加班津貼标準按以下标準發放:正常上班工作日内安排工作人員加班的,加班津貼按基本工資的150%發放,雙休日安排工作人員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加班津貼按基本工資的200%發放,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人員加班的,加班津貼按基本工資的300%發放。
4、加班津貼由各部門在每月底前與考勤記錄一并統計,報人事部門核準後随當月崗位津貼發放。
5、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院長應對工作人員加班時間、人數和工作量進行嚴格把關,并對加班質量進行監控,對不能完成任務者不能發給加班報酬,更不得虛報冒領。
6、寒暑假期間的工作都屬于正常工作職責,不作加班對待,寒暑假期間的工作分為崗位值班和工作值班兩種。崗位值班(含正常工作時間的所有值班)值班補助标準為40元/天(次);寒暑假期間的工作值班補助标準為80元/天(次)。
五、本辦法從2012年7月1日起實施。由學院人事部門負責解釋,以前有關規定若與本規定不符者,以本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