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前 言
為保障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機會,促進教育公平,我院曆來重視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近年來,在積極利用國家獎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同時,我院每年提取專項資助經費,不斷開拓資助渠道、不斷創新資助手段,已經形成了内容包括生源地助學貸款、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國家獎助學金、學院獎學金、校内勤工助學、越冬資助、社會資助等多項資助手段為一體的全覆蓋資助體系。
為使廣大在校學生能夠全面了解我院各項資助政策,以便針對自身實際情況申請并得到最為适合的資助,特制作《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簡介》(以下簡稱《簡介》)。通過《簡介》學生可以對我院現行的所有資助政策有一個總體和簡單的了解。
聯系電話:027-82307110
郵箱:240916150@qq.com
地址: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知遠樓105室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高職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通過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和家長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 申請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和研究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2. 辦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有的地區直接到相關金融機構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學生9月将生源地貸款回執提交到學院學生資助中心錄入,錄入回執後,學院留存《受理證明》備案,借款學生将《受理證明》下方虛線部分剪下帶走,金融機構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
3. 貸款金額
借款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00元。
4. 貸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入)共同負擔。
5. 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5年确定,最長不超過22年,其中,在校生按剩餘學習年限加13年确定。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在借款學生畢業後三年内,借款人應在每年 12 月 15 日前将應償還的利息存入指定賬戶。自借款學生畢業( 結業) 後第三年當年起,借款人開始按照等額本金的還款方式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本金及利息。最後一次償還本金時,利随本清。
國家獎學金
國家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的獎勵特别優秀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标準
每人每年8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2.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2.5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創新能力、社會實踐、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别突出。
3.評審和發放
3.1學生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填寫《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國家獎學金申請表》;
3.2各學院評審工作組指導輔導員(班主任)組織開展申報、班級民主推薦、提出班級建議名單并在全班公示等工作後及時彙總、審核并提出建議名單。
3.3各學院評審工作組對各班建議名單進行評審後提出學院建議名單,經學院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公示後,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4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彙總各學院建議名單并組織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小組進行評審,提出學校建議名單,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通過後,在全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在校全日制本專科學生。
1.認定标準
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标準設為特别困難、困難和一般困難三個等級。
2. 認定對象
2.1經扶貧部門确認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
2.2經民政部門确認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員是低保對象)學生;
2.3經民政部門确認的特困供養學生;
2.4經民政部門确認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2.5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确認的烈士子女;
2.6經殘聯部門确認的殘疾學生;
2.7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扶貧部門監測的邊緣戶(邊緣易緻貧戶),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人子女,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疫情)造成重大損失、因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等情況影響其子女入學就讀及其他需要資助的低收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認定程序
3.1提前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每年秋季學期進行一次,學校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提前向學生或監護人告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事項,并做好資助政策宣傳工作。
3.2個人申請或确認
對經信息比對确認的1至6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學校向學生或監護人逐一發放《确認表》,并指導填寫。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學生本人或監護人自願提出資助申請,填寫《申請表》
3.3學校認定
對經信息比對确認的學生,直接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按照學校制訂的認定标準開展認定。
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是為了激勵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
1.獎勵标準
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
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符合以下條件:
2.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2.4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2.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3.申請、評審和發放
3.1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
3.2學生根據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遞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表》。
3.3各學院評審工作組指導輔導員組織開展申報、班級民主推薦、提出班級建議名單并在全班公示等工作後,及時彙總、審核并提出建議名單。
3.4各學院評審工作組對各班建議名單進行評審後提出學院建議名單,經學院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公示後,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5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彙總各學院建議名單并組織學校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審工作小組進行評審,提出學校建議名單,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審定通過後,在全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1.資助标準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我省分為三個等次,即: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分兩個學期發放。
2.基本申請條件
2.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2.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2.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且為學校認定的貧困生。
3.申請、評審和發放
3.1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實行等額評審;
3.2學生根據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遞交《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
3.3各學院評審工作組根據本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組織評審,提出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建議名單及資助檔次,公示後報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3.4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彙總各學院建議名單并組織審核,提出學校建議名單,報學校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領導小組審定通過後,在全校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獎學金
為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鼓勵學生勤奮學習、奮發向上,促進大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素質的提高和發展,營造積極向上的學習氛圍,作為國家獎助學金的有益補充,我校設立了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獎學金。
1.獎勵名額及标準
1.1一等獎學金(獲獎者占學生數的2%)
獎勵金額為800元/人(專科)、1200元/人(本科)
1.2二等獎學金(獲獎者占學生數的6%)
獎勵金額為600元/人(專科)、800/人(本科)
1.3三等獎學金(獲獎者占學生數的12%)
獎勵金額為400元/人(專本一緻)
2.評定範圍
參評學生為二年級以上有學籍的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包括二年級),綜合測評成績在本年級、本專業排名前列的學生。
3.在參評學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評學校獎學金
3.1受到學校紀律處分者;
3.2學籍異動未滿一年者;
3.3課程考試有不及格者。
4.評定程序
4.1各學院以年級、專業為單位成立由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組成的評議小組(學生代表不少于本年級、專業總人數的10%),初步提出獲獎名單。
4.2學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審,評審通過後在本學院進行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上報校資助中心,由校資助中心提交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3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全校獲獎學生名單在校内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
勤工助學
勤工助學活動是指學生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餘和寒暑假時間,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用于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的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助學是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有效途徑。
1.勤工助學崗位設置
勤工助學崗位類型分勞務型、管理型、技能型三種。
1.1勞務型工作主要指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大學生活動中心、形體房、藝體中心等校園公共場所的清協助工作等。
1.2管理型工作主要指宣傳闆管理、學生工作助理、教務處及教學部門助理、報刊雜志管理、鋼琴房管理及其他勞務管理等。
1.3技能型工作主要指學院廣播台管理、網絡制作維護和管理、設備維護、燈光音響操控等技術性較強的工作。
2.勤工助學崗位申請
2.1每學期第一周,學生資助中心将經學校核準的勤工助學崗位類型、崗位名稱、崗位數量、各崗位用工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公開發布,有需求的學生根據不同類型勤工助學崗位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勤工助學崗位書面申請。
2.2申請勤工助學崗位的同學需填寫《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勤工助學崗位申請表》,經由所在學院分管學生工作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後,交由本學院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老師建檔。
2.3各學院于每學期第二周對本學院申請勤工助學崗位的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并将初審合格名單上報至學生資助中心進行資格複審。
2.4學生資助中心于每學期第三周組織各用工單位對申請本單位勤工助學崗位的資格複審合格學生進行面試,面試結束後,學生資助中心将面試合格名單報學院資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确定當學期勤工助學學生名單。
3.報酬發放
3.1勤工助學補助由學生資助中心按月造發,固定勤工助學崗位補助和臨時勤工助學崗位補助均計入勤工助學工作開始之後的下一月度發放。固定勤工助學崗位的工作時間不足一個月的,補助按天計發,計算方式為:該類型勤工助學崗位月标準÷25天×天數。
3.2學生資助中心将制定的勤工助學補助發放表交由财務處審核發放至學生本人漢口銀行卡上。
3.3勤工助學補助結算日期為每月20-25日。
越冬資助
為确保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越冬,安心學習,我校每年冬季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越冬資助。
1.資助對象
當年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具體名額根據當年實際情況而定。
2.資助物品
棉被,保暖内衣
3.申請程序
3.1申請人向所在學院提交書面申請;
3.2各學院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者,要進行民主評議,綜合考慮申請者的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确定本學院受資助學生名單;
3.3資助中心彙總、審核,并經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後統一進行發放。
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别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通俗的講“綠色通道”實際上是學費緩繳手續。
1.申請辦理“綠色通道”需提交如下材料
1.1提交《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此表要填寫完整,加蓋相應單位公章;
1.2提交《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審批表》
1.3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綠色通道”的審批程序
2.1學生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後,填寫《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審批表》,加蓋學院公章,到學生資助中心審核
2.2學生本人持審核後的《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審批表》到财務處辦理相關繳費手續;
2.3繳費後學生持财務處票據及其他材料辦理報到手續。
新生辦理“綠色通道”手續具體可在報到當日咨詢所在學院迎新接待處。
社會捐助獎助學金
社會捐助獎助學金是指由企業單位、社會組織、公益基金會或個人向我校提供資金設立的獎學金或助學金。
1.獎助學金的設立
根據同捐助企業、社會組織、公益基金會和個人簽訂的協議,設立獎學金或助學金。
2.評選範圍
2.1捐助單位和個人沒有設定捐助範圍的,全校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均可申請;
2.2捐助單位和個人設定捐助範圍的,僅限定範圍内符合條件的全校有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可申請。
3.評定程序及獎助學金發放
3.1我校根據同捐助單位和個人簽訂的捐助協議制定社會捐助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及流程,各學院按照校資助中心的統一安排組織學生評定;
3.2獎助學金評定工作完成并經公示無異議後卡進行發放,獲得獎學金的學生同時頒發榮譽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