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管理實驗實訓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秦欣欣編輯:張芳羽來源:
發布時間:2019-12-24點擊次數:
為了确保實驗教學和實驗中心建設等工作的順利進行,保障實驗中心的安全和衛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學生進實驗室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要求學生必須參加,并進行安全考核。
二、實驗室中心主任全面負責實驗室安全和衛生管理,各實驗室均應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和衛生工作,必須加強四防(防火、防水、防盜、防事故)工作,經常做好下列事項:
1.實驗後必須認真檢查水、電、氣是否關閉,檢查值日生工作是否認真;每天下班前負責檢查門、窗、水、電、易燃物品、細菌、劇毒、易燃易爆氣體和藥品、放射性物品等。
2.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經常性保持室内整齊清潔。
三、實驗室鑰匙的管理應由實驗室負責人掌握,鑰匙的配、發要報實驗中心備案,不得私自配制鑰匙或給他人使用。
四、嚴禁在實驗室吸煙、進食,不準帶與工作無關的外來人員進入實驗室、倉庫及辦公室。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不準超荷用電。
六、貴重儀器設備和有計算機等易被盜的房間安裝防盜系統,各實驗室安裝消防系統。
七、開放實驗室要安裝攝像監控系統,以便監督實驗室的安全情況。
八、增強環保意識,力争安全環保達标率為100%,以保證實驗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九、實驗室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配置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盜裝置。
十、對事故隐瞞不報或不具實彙報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